摘要:1月30日,南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南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的通告》全文如下:为做好疫情期间我市的医疗救治管理工作,维持正常的诊疗秩序,合理安排有需求的患者有序就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对隔...
1月30日,南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南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的通告》全文如下:
为做好疫情期间我市的医疗救治管理工作,维持正常的诊疗秩序,合理安排有需求的患者有序就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对隔离点管控人员(含居家隔离人员)、封控区/管控区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等有就医需求的特殊患者采取分区分级分类提供医疗服务的方式进行管理,统筹做好急危重症患者、孕产妇、慢性病和血液透析等特殊患者的诊疗服务,现将患者管理原则、诊疗注意事项和各县(市、区)、开发区监督电话及医疗机构服务信息等内容公布如下:
一、特殊患者分类
(一)隔离点管控人员(含居家隔离人员)
(二)封控区/管控区人员
(三)居家健康监测人员
(四)其他非管控人员
二、分区原则
(一)主城区:青秀区、兴宁区、江南区、兴宁区、西乡塘区、高新区、经开区。
(二)其余县市区:横州市、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武鸣区、邕宁区、东盟-经开区。
三、救治医院与诊疗流程
(一)隔离点管控人员(含居家隔离人员)
1.救治医院
(1)主城区:
①常态化防控期间,点对点转运至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治疗;
②本土疫情分级响应期间,点对点转运至就近设有发热门诊且具备诊疗能力的医疗机构治疗。
1.其余县市区:点对点分别转运至横州市人民医院、宾阳县人民医院、上林县人民医院、马山县人民医院、隆安县人民医院、广西医科大学附属武鸣医院、邕宁区人民医院、东盟-经开区人民医院治疗。
2.就诊流程
(二)封控区/管控区人员
①常态化防控期间,封控区的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待排查患者点对点转运至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治疗;管控区和其他区域的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待排查患者点对点转运到就近设有发热门诊、具备诊疗能力的医疗机构治疗。
②本土疫情分级响应期间,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待排查患者点对点转运至就近设置发热门诊且具备诊疗能力的医疗机构治疗。
③其他需要就医处理的人员,就近到设有发热门诊且具备诊疗能力的医疗机构治疗。
(2)其余县市区:
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待排查患者点对点分别转运至横州市人民医院、宾阳县人民医院、上林县人民医院、马山县人民医院、隆安县人民医院、广西医科大学附属武鸣医院、邕宁区人民医院、东盟-经开区人民医院治疗。
②其他需要就医处理的人员,就近到设有发热门诊且具备诊疗能力的医疗机构治疗。
2.就诊流程
(三)居家健康监测人员
①常态化防控期间,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待排查或新冠病毒阳性出院人员解除隔离后复查,点对点转运至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治疗或复查。
②本土疫情分级响应期间,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待排查或新冠病毒阳性出院人员解除隔离后复查,点对点转运至就近设有发热门诊且具备诊疗能力的医疗机构治疗。
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待排查或新冠病毒阳性出院人员解除隔离后复查,点对点分别转运至横州市人民医院、宾阳县人民医院、上林县人民医院、马山县人民医院、隆安县人民医院、广西医科大学附属武鸣医院、邕宁区人民医院、东盟-经开区人民医院治疗。
(四)其他非管控人员
1.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待排查人员,就近到设有发热门诊且具备诊疗能力的医疗机构治疗;其他需要就医处理的人员,自行选择前往医疗机构治疗。
2.因急性心脑血管疾病、严重创伤、昏迷、高热、急产等危急重症患者,可直接拨打急救医疗中心120急救电话,由120急救指挥中心统筹调派救护车接送至医疗机构,开放绿色通道紧急救治。
四、诊疗注意事项
(一)健康码异常、有流行病学史等尚未纳入管控的人员,应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告,由辖区相关工作人员对其情况进行调查,需要纳入管控管理的,按对应处理流程安排就医;时空伴随人员健康码异常提示需检测核酸转绿码人员,做好防护后自行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核酸采样检测。
(二)患者按要求接受上门或到医疗机构进行核酸采样检测。就诊过程中应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不随意在医疗机构走动进出,有序就医。
南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疫情防控医疗救治组
2022年1月30日